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白色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逐步加强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支持、群众自觉参与、资源回收利用”的思路,健全回收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强化回收处理,完善运行管理,推动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全方面提升,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2024年,建立健全稳定的县区收贮中心、乡镇代储(回收)站和村居回收点“三级”回收网络,回收体系运行管理更规范,用膜用药主体履行回收义务意识明显地增强,主动回收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落实便捷高效的多元化处置方式。2024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92%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其中当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评价良好以上等级率达85%。
(一)强化回收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回收体系建设,稳固县(区)收贮中心和乡镇代储回收站,杜绝县(区)收贮中心年度间因中标服务单位变化而变更,有序清退存在不稳定因素和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租赁型乡镇回收站,撤销无实际回收功能的村居回收点,支持建设稳定的县区中心、乡镇回收站,禁止边建边消,切实形成设置科学、长期稳定,能够高效衔接的“三级”回收网络体系,确保达到全市所有县(区)、功能区收贮中心全覆盖,涉农乡镇代储回收站全覆盖。
(二)强化站点标准提升。要按《宿迁市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导则(试行)》为指引,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对县区收贮中心、乡镇代贮回收站做改造提升,新建回收站要对标执标,租赁型回收站要改造完善,确保收贮中心(站)设有独立的存放仓库,配备压缩、地磅、消防器材等设备,回收站点配备适宜规格的地磅或磅秤及消防设施。
(三)强化运行管理规范。各级回收中心(站、点)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常态化管理。要以以旧换新、价格补贴等形式开展有偿回收,原则上补贴标准按《全市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宿政办发〔2021〕19号)执行。强化台账管理,各地可根据省市台账管理要求因地制宜调整,做到台账内容统一,数据记录真实、完善。加强运行管理,在站点醒目位置或标牌处张贴包括回收站位置、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二维码,便于农户微信扫码回收。
(四)强化回收处理多元。支持各县区借鉴、创新回收方式方法,探索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收集并轨运行,发动镇街、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与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捡拾回收工作。各县(区)要提早开展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招标工作,及时与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公司签订委托处理合同,根据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灵活进行集中处理。主动对接城管、生态环境部门,打通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进入一般固废处理渠道;推进再使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进入农村垃圾回收处置系统。
(五)强化回收科技支撑。各县区要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地膜、大包装农药、高效低毒农药,从源头上减少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要利用上级资金重点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加厚地膜,加大农膜回收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模式的示范力度。持续开展重点作物残膜原位监测和数据分析。大力开展“一膜两用”、“一膜多用”、茬口优化等农膜减量应用技术示范,减少农膜投入与损耗,提高农膜利用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乡镇是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兴农、推动农业高水平发展的高度,把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和落实省、市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资金,重点支持建立回收处理体系,有偿鼓励农民收集和上交。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各环节主体共同参与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工作。鼓励各个地区通过社会机构在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中发挥全程服务作用。
(三)加强督查考核。坚持把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争取纳入各级政府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月调度机制,组织力量开展实地检查督导、交叉检查,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膜农药经营者、使用者对回收重要性的认识。加大面向基层的宣传力度,利用好村居广播,开展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参与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