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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63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时间: 2024-07-03 23:54:06 来源:常见问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资金补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我部格外的重视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建立完善回收处置网络体系和有效运行机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20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加大资产金额的投入,支持单位和个人回收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二是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我部积极组织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探索总结现金回收、押金返还、折价购买、以物换物等有效回收机制,有效调动了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积极性。此外,生态环境部已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纳入“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重要内容,探索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下一步,我部将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研究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抓好已有政策落实,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建立完整回收网络体系,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有效回收和科学处置。

  近年来,我部将宣传教育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贯科普。一是加强科普宣传。我部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悬挂横幅、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发放明白纸、科普挂图,有效提升了农民群众对废旧农膜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污染危害的认识,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发布典型案例。2023年,我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农用薄膜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例》,加大对未按规定回收废旧农膜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的发挥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引导作用,营造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鼓励和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到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近年来,我部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生产者、经营者等为主要对象,开展多场多种形式的宣传科普培训,宣讲法律规定、解读政策要求,有力促进了相关主体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责任,提高了主体主动回收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发挥应有作用,推动农膜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水准不断提高。